商标提前续展有必要吗?商标法这样规定

阅读:214 2024-02-26 17:06:30 作者:雄维达

商标什么时候能办理续展?

   很多代理机构在推出商标续展业务的时候,总喜欢说“可以提前进行续展,保证商标权使用年限延长”。

可事实上,真的能有这么丝滑吗?

众所周知,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在这10年内,只要不触碰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商标权必然属于权利人,也就没什么续展的必要。真正的续展,要从商标权进入第十年说起,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是这么规定的: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续展的办理时间为“商标权第10年的全年”+“商标权到期后的前6个月宽展期”。超过这两个时间段的商标续展,不管是超前,还是延后,商标局都将不予受理。换句话说,所谓的提前2-3年的商标续展根本就不存在,商标局都不受理,上哪儿去办理续展呢?

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电子申请除外。

(2)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3)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经异议、不予注册复审程序获准注册的商标,其有效期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4)“申请人承诺”栏: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仔细阅读申请人承诺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申请人接受承诺内容。


商标续展的其它问题
1、商标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不限续展次数。

2、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才能完成?

商标续展流程大概2-3个月。

3、办理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局会发受理通知书吗?

续展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下发的是《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会写明续展后的商标权有效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注意原商标注册证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4、宽展期内未续展的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宽展期内以至宽展期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原注册商标即使未能获得续展,仍然享有被动的保护的权利,体现在《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5、商标注册地址发生改变,还能续展吗?

商标续展时会对商标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包括商标注册人名义、注册地址等内容是否有发生改变,如果这些信息发生变化,申请人还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建议商标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商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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